焦点访谈: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好这条母亲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为了在法治轨道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1日,继长江保护法之后,我国第2部流域法律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现在,黄河保护法施行已经一年多,古老的黄河悄然发生着变化。


从三江源到入海口,过去的一年,古老的黄河正在焕发新的勃勃生机。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一级巡视员李晓静:“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年来,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的生态流量全部达标,重点河湖的生态流量、生态水位达标率在90%以上。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是为了保持河湖里的健康水生生物的基本生态安全而设定的一个最小值,黄河保护法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还特意规定了重要河段和湖泊的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的保障制度。”


去年4月1日,继长江保护法之后,我国第2部大河流域的法律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惩处破坏黄河矿产资源犯罪提供了法律武器。


被告人杨某在羁押期间,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认识到黄河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这是黄河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适用黄河保护法对破坏黄河矿产资源犯罪予以惩处的案件。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欣:“河砂是我们国家宝贵的非金属类矿产资源,非法采砂行为扰乱了黄河水流的动态,加剧了河道的淤积,改变了河床形态,增加了防洪隐患,也对黄河的水生物生存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


2023年,作为集中管辖河南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的法院,郑州铁路两级法院审结案件就达784件,涉及土壤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受损生态以及打击非法捕捞、危害野生动植物、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黄河保护法是一部针对黄河流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的专门法律。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了黄河流域发展的短板弱项: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是水资源短缺、最大的问题是生态脆弱、最大的威胁是洪水、最大的短板是高质量发展不充分、最大的弱项是民生发展不足。


李晓静:“黄河是世界上治理难度最大的河流之一,历史上曾经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洪涝灾害的波及范围北至天津、南抵江淮,黄河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黄河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不到长江的七分之一,仅占全国的2%,水资源短缺,但是黄河流域却养育了15%的耕地和12%的人口。针对黄河这些特殊问题,以河为纽带、水为核心、流域为基础,建立一套符合黄河流域水情河情的法律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黄河流域各种突出问题,规定特别制度措施,这是黄河保护法的特点。例如,黄河流域缺水难以避免,节水就势在必行。节水也是黄河流域未来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滨州属于严重缺水地区,黄河水是滨州灌溉的主要水源,如何让有限的黄河水发挥最大效益是现在引黄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滨州几大灌区的田间地头都已经改进了农田灌溉技术,供水部门要实时掌握用水需求,监测供水进度,实施精准配水。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黄河保护法针对水资源短缺这个最大矛盾,对用水总量控制、强制性用水定额、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等作出全面规定。


山东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处长赵琳:“做好‘四水四定’,我们严格渠水监管,积极开展工程节水改造,根据全省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水土资源匹配情况,确定了到2035年全省灌溉面积发展的目标。”


“四水四定”是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刚性约束,整个黄河流域都要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等措施。黄河保护法中“明令禁止”条款17处,“不得”行为条款10处,“严格”控制、限制条款16处,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李晓静:“黄河水资源短缺,黄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经高达80%,用水方式还存在着粗放的问题。为此,总书记提出要在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有多少汤泡多少馍,也就是说一个地区水资源超载了,就说明取用水量已经超出了这个地区的承载能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水资源透支了,那么除了生活用水等保障外,新增取水许可就不得批准。”